台版肥咖條款來了
CRS追稅令2019年上路
台商必知五大事
一、實施日期
財政部宣布
台版 CRS 共同申報準則(CRS)將於 2019 年上路
2020 年 6 月第一次交換資訊。
二、什麼樣的帳戶會受影響
落入查稅範疇的主要是「金融帳戶」
指由金融機構所管理的帳戶
包含存款帳戶、保管帳戶、特定權益或債權帳戶
及具現金價值保險契約及年金契約等
未來都會在申報範圍中,是需要調查並且交換的資訊。
換而言之,
持有不動產、珠寶或是有價商品 (古董名畫等)
因為非屬金融帳戶,不會被列入
這部分預期將是有錢人資產多元配置的避風港。
三、誰會受影響
CRS 上路後
受衝擊較大的將是台商、高資產和擁有雙重國籍人士
因為不僅台灣
全球各國包含有租稅天堂之稱的開曼群島、維京群島以及薩摩亞等國都已導入 CRS
這三類人士最好的因應對策就是誠實申報
畢竟和全球相較,台灣的稅負相對較輕
目前個人海外所得只是依最低稅負制繳納所得基本稅額
稅率只有 20%。
四、金融機構盡職審查程序
金融機構的客戶盡職審查程序部分
既有帳戶及新帳戶的劃分時點為 2018 年 12 月 31 日
申報金融機構應自 2019 年起進行盡職審查
2019 年底前完成高資產帳戶審查
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較低資產帳戶,及實體帳戶審查。
未來申報金融機構應在每年的 6 月 31 日前
向國稅局申報應申報國居住者金融帳戶相關資訊
包含姓名、地址、稅務司法管轄地、稅籍編號
出生日期及出生地(針對個人)、帳號、帳戶餘額或價值、帳戶收入
如利息、股利、出售或贖回金融資產收入等。
五、資訊交換國家
台灣與新加坡、日本、澳大利亞、紐西蘭、加拿大等 32 國
簽有租稅協定,這些國家與地區
將是財政部優先洽簽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。
值得留意的是,台灣已晚於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接軌 CRS
但受限於第一波無力跟大陸、香港交換
等於中國大陸可以看到台灣人在當地數以百萬計的資產資料
但台灣卻拿不到相對資料,之後台灣若和中國大陸、香港簽署 CRS 交換
台商在大陸的所得一清二楚
因為大陸所得要計入台灣所得課稅,台商恐面臨被兩邊雙重課稅。
其實,加入 CRS 的國家(地區)都有避免雙重課稅的安排。
但台商恐遭雙重課稅的原因在於《兩岸租稅協議》懸而未決
即使《兩岸租稅協議》在 2015 年 8 月就已簽署
只差過立法院最後一關,前面卻卡在《兩岸監督條例》目前尚未完成
連帶拖累《兩岸租稅協議》遲遲無法走完最後一哩路。
在《兩岸租稅協議》無法生效情況下,雙方稅務資訊無法交換
將使在大陸的台商、台幹恐遭雙重課稅
「一頭牛被剝兩層皮」,大大加重台商、台幹的負擔。

美版、陸版「肥咖條款」陸續上路
台灣原本暫未實施肥咖條款
今年以來海外大戶資產紛紛流入台灣 OIU 避稅
台灣版的「肥咖條款」正式拍板
預計在 2019 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(CRS)
並於 2020 年與其他國家做第一次的稅務資訊交換
換句話說,利用資訊不對稱藏錢的機會越來越少
影響層面甚至比美國肥咖條款更嚴,因此對於台版肥咖條款將上路
投資人不可不知台商恐被雙重課稅等五件事。
過去由於各國稅制不同,資訊又無法互相流通,潛藏不少避稅空間
不少富人因此將資產移到海外避稅。
CRS 最主要的精神,是各國政府透過交換訊息
是讓全球金融帳戶透明化,以打擊利用海外賬戶跨國逃稅和不合理避稅的行為
將藏匿在海外免稅天堂的所得都抓回來課稅。
根據今年 6 月稅捐稽徵法增訂條文第 5 條之 1 及第 46 條之 1 規定
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
依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進行稅務用途資訊 (含金融帳戶資訊) 自動交換
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,加強國際間稅務合作。
金融機構和政府具有合法的權力可蒐集和提供個人資訊予外國政府
不受金融與稅務法律相關有關保密規定之限制。
目前全球已有一百多個國家實施 CRS
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帳戶的資訊透明化
讓逃稅者、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。
台灣將實施 CRS,正式加入全球反避稅陣營
等於向國際宣示將加入全球大查稅的行列
絕對不會是一個協助他人逃漏稅的國家
或是成為有錢人的避稅天堂。
也就是說
富豪們未來若是把錢放在有和台灣簽署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
他們放在該國家的隱形金融資產帳務將會全部攤在陽光下
無所遁形,這有助台灣提升國際形象
亦可免遭國際制裁或報復,影響國家競爭力。
https://news.cnyes.com/news/id/3967340
